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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小区车位出租他人 业主停车四处打游击

发表于2014-09-16

“这是我们小区的车库,业主都不够用,为啥还要出租给外人?”昨日,南岸区华竹花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十分不解。业主敬先生说,小区部分车位被物管出租给了外面的人,而小区业主还有30多辆私家车没地方停放。

 

▲名单上显示小区车位有些是出租给了外来人员

“这是我们小区的车库,业主都不够用,为啥还要出租给外人?”昨日,南岸区华竹花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十分不解。业主敬先生说,小区部分车位被物管出租给了外面的人,而小区业主还有30多辆私家车没地方停放。

30多辆业主私家车

停不进小区车库

华竹花园一期已入住10多年,住有近300户居民。小区有两个物管,一个负责卫生、治安,一个负责车库的管理。

根据规划,作为配套设施的小区地下停车位共有127个。出于实际考虑,划线停车位只有98个。其中物管自留10个停车位,还有8个作为临时停车使用。也就是说,真正能够让业主停放车辆位置只有80个。

业主敬先生今年上半年买了辆私家车,他找到物管公司,希望能够在小区停车场里租一个位置。“物管说车库没有位置了,需要排队等待。”通过了解,敬先生得知,小区停车位一直很紧张,有的业主已经等好几年了。

迫于无奈,敬先生只好每天将车停在小区周边。他说,如果回来晚了,周边占道停车位很难找到,只能停到很远的地方。据最近统计,该小区有30多辆私家车在小区车库没有停车位。

10个车位租给外人

多次协调承诺停租

上个月,有人贴出告示,要想小区车位。“一个车位卖价高达17万元。”敬先生说,业主们都认为价格太高。与此同时,物管将每个车位的租金涨到400元/月。于是,双方产生争执和僵持。为缓和矛盾,当地社区居委会也介入调解。

重庆晚报记者通过小区物管和南湖社区居委会了解到,2007年10月,华竹花园一期开发商因为债务问题,当地法院将地下车库抵押拍卖给了一名姓徐的自然人。负责车库管理的凯达物管公司就是徐先生委派的。

南湖社区居委会张书记说,社区联合当地街道、房管局、物价局等部门协调过4次以上,凯达物管公司承认有10个车位出租给了外人,但称车库属于私人产权,他们受徐先生委托,想租给谁就租给谁。

昨下午,凯达物管公司刘华经理告诉记者,小区的确有10个车位出租给了外人。“当时业主私家车很少,小区车库车位长期供大于求,为增加收入,开发商将部分车位租给了外人。”2007年底凯达物管接收车库后,这些车主续租。刘华说,这10个承租人也同意迁走,正另寻车位。

19个没划线车位

坚持用来临时停车

张书记说,物价局表示,车位租金涨到400元/月,根据车库收费标准,该车库只要不高于600元/月,都在合理范围内。

敬先生说,凯达物管公司给社区称,该小区只有98个车位是不正确的,因为实际上使用的车位有117个。“有19个车位没有划线,但物管也让车辆停放,而且作为临时停车,不办月租。”敬先生等业主认为,小区车库是小区的配套设施,应当办理月租让业主使用。

对于没有划线、但作为临时停车的19个停车位,凯达物管公司刘华说,可以全部让业主使用,但只能作为临时停车,不能办理月租。“这是出于运营成本考虑。”据称,该小区临时停车,每2小时内收费3元,每天最高20元。

目前,敬先生已将情况反映给了南湖社区。张书记称将上报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,争取协商解决此事。

老小区停车难很普遍

昨日,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渝中区两路口花园大厦、桂花园新村等小区,发现停车难已成普遍现象。

两路口花园大厦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,车库门前有“本车库只停月票车”字样。物管人员说,目前小区不接受外来人员办理车位。他说,小区有400多住户,但只有105个车位。

在桂花园新村门口,一个露天停车场停着多辆轿车。工作人员称,两路口桂花园新村建于上世纪80年代,当时没有规划车位,现在小区有50多辆车,街道将门前这片空地改造出20多个车位来停车,但还是不能满足业主需求。

业主有权优先使用小区车位

据了解,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《物权法》明确规定: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,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

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、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鲁磊称,如果开发商与业主没有特别约定,小区车位作为小区配套设施,属于业主共有,理应由业主享受服务,开发商必须优先满足小区业主使用。

鲁磊说,如果遇到小车车位租给外人等情况,建议小区业委会和物管协商,协商无果后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手段解决。小区物管将车位拿出作为临时停车,也应在优先满足业主需求的基础上才行。如果将多数车位拿出来作为临时停车而导致业主无法停车,双方协商无果情况下,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现有物业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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